現場登記分發報到注意事項
※本校113學年度中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現場登記分發報到通知單」及「登記分發志願表」等相關資料已於今日113年7月5日(星期五)以限時專送寄出,未收到、未帶或遺失之免試生,登記分發當日應出具身分證明文件正本,於本校「服務臺」申請補發,經查核身分無誤後當場立即發給。
※未帶【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國中學歷(力)證件正本】者,不得參加現場登記分發報到。
【錄取報到時須繳交學歷(力)證件正本】
※符合登記資格之免試生,請事前與家人充分溝通,謹慎選填就讀科班別志願順序(塗改處須簽名或蓋章),填妥登記分發志願表並簽名,依「現場登記分發報到通知單」指定日期、地點、梯次、時間辦理登記,請勿遲到(逾時登記者將失去本應獲得較佳之分發機會,由免試生自行負責);本校校園停車空間有限,僅對外開放部分中商大樓收費停車位(由中華路進入),請考生注意登記時間,避免因交通及停車問題影響自身權益。
※免試生如因故未能親自參加現場登記分發報到作業,請依簡章規定填妥【代理現場登記分發報到委託書(請點選)】委託親友辦理(受委託人須攜帶免試生之應帶資料及雙方身分證明文件正本,親自至現場參加登記分發),惟免試生不得委託其他免試生代理參加現場登記分發,違者不予受理。
※每名免試生僅限1名親友陪同進入現場。
一、 登記分發日期、地點、梯次與時間
1.日期:113年7月10日(星期三)
2.地點:國立臺中科技大學(三民校區)-體育館
(地址:臺中市北區三民路3段129號)
3.各階段、梯次與登記時間:
階段 | 梯次 | 人數 | 分發順位起訖 | 登記時間 |
第一階段 | 第1梯次 | 270人 | 001~270 | 08:00~08:20 |
第2梯次 | 270人 | 271~540 | 09:00~09:20 | |
第3梯次 | 270人 | 541~810 | 10:00~10:20 | |
第4梯次 | 133人 | 811~943 | 10:55~11:05 | |
第二階段 | 特種身分(身障生) | 8人 | 1~8 | 13:10~13:20 |
特種身分(原住民生) | 12人 | 1~12 | 13:35~13:45 |
二、 現場登記分發報到作業流程
登記 |
請出示以下資料: 1.身分證明文件正本。2.國中學歷(力)證件正本。3.現場登記分發報到通知單。4.登記分發志願表。(要填志願順序、簽名)5.非免試生請出示「代理現場登記分發報到委託書」、委託人及受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
點名 |
1. 依分發順位入座。 2. 點名並收取「登記分發志願表」。 |
分發 |
1. 依「登記分發志願表」及招生名額辦理現場登記分發。 2. 領取「五專免試分發錄取報到單」。 3. 所有招生名額額滿時,即停止分發。 |
報到 |
1. 持「五專免試分發錄取報到單」至報到區辦理報到。 2. 現場繳交學歷(力)證件正本。 |
※接獲通知參加現場登記分發報到之免試生,並不表示一定能被錄取,需視招生名額是否分發額滿而定。
1. 免試生按規定時間登記後,應依指示接受引導至分發臺進行分發,中途不可離場,如因離場而失去原分發比序順序之分發權益,其後果由免試生自行負責,不得有異議。
2. 免試生分發程序完成後,免試錄取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分發結果(科班別)。
3. 錄取生須於現場辦理報到手續,繳交國中學歷(力)證件正本,不得申請保留入學資格,未完成報到手續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4.分發順位可能因其他免試生複查成績或分發順位後而有所變動,實際分發順位應以113年7月9日(星期二)17:00前公告於本校網頁之現場登記分發名單為準。
5. 未按時依規定之指定梯次、登記時間及地點,前往辦理登記之免試生為逾時登記免試生,逾時登記免試生依到達登記處之時間,安排於之後開始登記作業之梯次學生前面依分發順位依序分發,若於最後一梯次登記作業結束後方到達登記處,則待該梯次分發結束後,尚未額滿時,依分發比序順序依序分發。
6. 其他未盡事宜,依「113學年度中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簡章」規定辦理。
三、本校諮詢專線
作業項目 | 承辦單位 | 聯繫電話 | 傳真號碼 |
成績及分發相關事宜 | 教務處-綜合業務組 | (04)2219-5114 | (04)2219-5111 |
新生資料登錄 | 教務處-註冊組 | (04)2219-5130 | |
學雜費減免 | 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 | (04)2219-5213 | |
五專前三年免學費 | 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 | (04)2219-5209 | |
宿舍申請 | 學生事務處-學生宿舍組 | (04)2219-42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