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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中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現場登記分發報到通知單及相關資訊

113學年度【中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現場登記分發報到通知單及相關資訊

免試生成績、現場登記梯次時間查詢(請按此連結)

現場登記分發報到注意事項

※本校113學年度中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現場登記分發報到通知單」及「登記分發志願表」等相關資料已於今日113年7月5日(星期五)以限時專送寄出,未收到、未帶或遺失之免試生,登記分發當日應出具身分證明文件正本,於本校「服務臺」申請補發,經查核身分無誤後當場立即發給。

未帶【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國中學歷()證件正本】者,不得參加現場登記分發報到。
錄取報到時須繳交學歷(力)證件正本

符合登記資格之免試生,請事前與家人充分溝通,謹慎選填就讀科班別志願順序(塗改處須簽名或蓋章),填妥登記分發志願表並簽名,依「現場登記分發報到通知單」指定日期、地點、梯次、時間辦理登記,請勿遲到(逾時登記者將失去本應獲得較佳之分發機會,由免試生自行負責);本校校園停車空間有限,僅對外開放部分中商大樓收費停車位(由中華路進入),請考生注意登記時間,避免因交通及停車問題影響自身權益。

免試生因故未能親自參加現場登記分發報到作業請依簡章規定填妥代理現場登記分發報到委託書(請點選)】委託親友辦理(受委託人須攜帶免試生之應帶資料雙方身分證明文件正本,親自至現場參加登記分發),惟免試生不得委託其他免試生代理參加現場登記分發,違者不予受理。

每名免試生僅限1名親友陪同進入現場。

一、 登記分發日期、地點、梯次與時間

1.日期:113年7月10日(星期三)

2.地點:國立臺中科技大學(三民校區)-體育館
(地址:臺中市北區三民路3段129號)

3.各階段、梯次與登記時間:

階段 梯次 人數 分發順位起訖 登記時間
第一階段 第1梯次 270人 001~270 08:00~08:20
第2梯次 270人 271~540 09:00~09:20
第3梯次 270人 541~810 10:00~10:20
第4梯次 133人 811~943 10:55~11:05
第二階段 特種身分(身障生) 8人 1~8 13:10~13:20
特種身分(原住民生) 12人 1~12 13:35~13:45

 

二、 現場登記分發報到作業流程

登記

請出示以下資料

1.身分證明文件正本。2.國中學歷(力)證件正本。3.現場登記分發報到通知單。4.登記分發志願表。(要填志願順序、簽名)5.非免試生請出示「代理現場登記分發報到委託書」、委託人及受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點名

1. 依分發順位入座。

2. 點名並收取「登記分發志願表」。

分發

1. 依「登記分發志願表」及招生名額辦理現場登記分發。

2. 領取「五專免試分發錄取報到單」。

3. 所有招生名額額滿時,即停止分發。

報到

1. 持「五專免試分發錄取報到單」至報到區辦理報到。

2. 現場繳交學歷(力)證件正本

接獲通知參加現場登記分發報到之免試生,並不表示一定能被錄取,需視招生名額是否分發額滿而定。

1. 免試生按規定時間登記後,應依指示接受引導至分發臺進行分發,中途不可離場,如因離場而失去原分發比序順序之分發權益,其後果由免試生自行負責,不得有異議。

2. 免試生分發程序完成後,免試錄取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分發結果(科班別)

3. 錄取生須於現場辦理報到手續,繳交國中學歷(力)證件正本,不得申請保留入學資格,未完成報到手續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4.分發順位可能因其他免試生複查成績或分發順位後而有所變動,實際分發順位應以113年7月9日(星期二)17:00前公告於本校網頁之現場登記分發名單為準。

5. 未按時依規定之指定梯次、登記時間及地點,前往辦理登記之免試生為逾時登記免試生,逾時登記免試生依到達登記處之時間,安排於之後開始登記作業之梯次學生前面依分發順位依序分發,若於最後一梯次登記作業結束後方到達登記處,則待該梯次分發結束後,尚未額滿時,依分發比序順序依序分發。

6. 其他未盡事宜,依「113學年度中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簡章」規定辦理。

 

本校諮詢專線

作業項目 承辦單位 聯繫電話 傳真號碼
成績及分發相關事宜 教務處-綜合業務組 (04)2219-5114 (04)2219-5111
新生資料登錄 教務處-註冊組 (04)2219-5130
學雜費減免 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 (04)2219-5213
五專前三年免學費 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 (04)2219-5209  
宿舍申請 學生事務處-學生宿舍組 (04)2219-4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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