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第二學期寒假轉學招生【總成績公告】

一、考生請於114年1月6日(星期一)14:00起自行至本校「網路作業系統」查詢及列印總成績單,本校不另郵寄成績通知單。

二、複查期限:114年1月6日(星期一)14:00至114年1月7日(星期二)16:00止,逾時不予受理。

三、申請方式:填妥簡章附表一成績複查申請及查覆表,傳真(04)2219-5111,並於傳真後10分鐘內以電話(04)2219-5114,確認是否收到。(以其他方式申請複查概不受理)

四、考生僅能針對成績是否漏列或計算錯誤提出複查申請,不得要求重新評分或要求補送相關資料,複查結果將以電話、傳真或E-MAIL方式回覆。

五、總成績複查申請以一次為限,複查結果造成考生分數增減,考生不得提出異議。

六、放榜:114年1月16日(星期四)10:00於本校網站公告正/備取生名單。

七、本招生考試依113學年度第二學期大學部轉學招生簡章規定為準。